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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已推广绿色建筑1422万㎡ 城镇新建建筑一半是“绿色”
28日,记者从黑龙江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下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到“十三五”期末,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10%,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超过260万平方米,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和绿色建材,促进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新型保温墙体材料、太阳能热水系统等绿色产业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已推广绿色建筑142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19亿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12万平方米。我省还建立了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组织编制了90多部地方标准,同时加大科技创新,不断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推进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据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即将编制完成,推动严寒地区实施更高水平的节能强制性标准。门窗是建筑节能的薄弱环节,低辐射镀膜玻璃等新型节能建材的发展与建筑节能的发展有着密切联系,随着标准的提升,将趋动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广泛应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的推广应用也将促进节能标准提升的贯彻实施。各地将加大对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新型墙体保温材料的推广应用,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材产业提档升级。
据介绍,黑龙江省自2019年起,政府投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市(地)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县(市)结合实际,逐年提高绿色建筑面积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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