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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开展工程质量保证金和质量安全专项督查

陕西省将开展工程质量保证金和质量安全专项督查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3%的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建筑施工领域有关通知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将于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保证金调整比例落实情况和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督导检查。

  据悉,此次督查将对各设区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及省直管县做到督导检查全覆盖,督查组采取“扫马路”方式和从项目清单中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受检工程。每个地区至少抽查6个工程项目,其中市(区)至少抽查3个工程项目,下辖县(区)至少抽查3个工程项目。督查对象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全省所有建筑工程项目,重点督查扬尘污染严重地区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督查内容包括在建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下调至3%规定的执行情况。在7月份复查的基础上,对各市工作安排部署进行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各地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工作情况,受检工程企业、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受检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各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进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排查,并于9月1日前上报排查情况。要提供所有检查范围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受检工程相关文件材料,必要的检查设备及检查记录表和配合人员。同时,在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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