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30项改革措施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
记者昨日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我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创新力度,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再出台30项改革措施,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开工不超过80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18年,我市作为全国试点省市之一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现了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今年,我市继续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到年底将形成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到2020年上半年,形成与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创建全国最优的建设管理营商环境。
■统一审批流程
在统一审批流程方面,我市分别从“减、放、并、转、调”五个方面精简审批环节。依据国家投资项目和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标准及流程图示范文本,合理设置57个审批事项,优化10类工程的审批流程图。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功能区、自贸试验区实施区域环评、能评等专业统评,实现整体评估、成果共享。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及联合验收,新建工程联合验收率达到100%。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在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方面,优化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办理。提升审批管理系统数据质量,增加系统项目重复赋码自动校验审核功能,严格落实项目代码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深化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应用,优化完善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共享数据使用比例。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在统一审批管理体系方面,建立多部门协同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由各阶段牵头部门优化并联审批机制,将并联审批率提升至90%。完善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强化“一个窗口”的后台整合,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帮办”制度。完善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流程,推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系统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互联互通。
■统一监管方式
在统一监管方式方面,规范中介服务,将中介服务和要件信息共享系统纳入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红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摘自《天津日报》 记者 陈璠 胡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