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大力实施城乡贫困群众住房解困
国际在线消息: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围绕“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创新落实城乡住房保障政策,累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93.3万套,解决了320万人的住房困难,近三分之一的人口得到住房保障。
城乡一体,解困需求全力响应
解困政策明。在积极构建“租、售、改、补”的住房保障体系的基础上,赣州市综合运用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相关政策,以地方自筹资金为主,在江西省率先明确非主城区城镇贫困家庭的住房保障措施,扫清了政策“盲区”,城乡结合区域不再“灯下黑”,保障范围涵盖城乡所有住房困难群众,确保城乡共同实现基本住房安全目标。
要素资源足。在资金方面,赣州市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地方投入。近年来,赣州城镇棚户区改造累计投入资金约702亿元,保障房建设投入资金200.63亿元,农村危旧房改造投入建房补助资金70.54亿元;在用地方面,拿出核心地段,优先计划供应。2007年以来,赣州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量为549.6公顷,为同期住宅用地供应量的41.22%;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新建1.73万套农村保障房,做到“一户一宅、 拆旧建新”。
住房底数清。按照“一家一家去看,一户一户过筛”的要求,赣州市建立“市县联动机制”,以住房困难群众家庭为单位,工作人员主动核查实际居住情况,建立信息台账,规范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自实施城镇贫困群众住房解困以来,短短4个月时间,赣州市就完成了2.4万户、8万人的住房摸排工作,精准识别并保障住房困难的贫困家庭5910户、1.97万人,保障率高达99%以上。
以人为本,解困机制因户施策
用“房”兜底线。公租房优先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和城镇优抚对象,对从事环卫、公交等行业的进城务工贫困家庭实施精准住房保障政策,现已帮助城镇低保家庭12040户、残疾人家庭8779户、60岁以上老人家庭28918户、退役军人家庭2781户、环卫公交一线职工2693户。农村保障房实施政府“交钥匙”工程,统一规划选址、配套资金、建房标准、装饰装修、设施配套等工作,农村特困户可直接“拎包入住”。
用“改”提品质。危房改造不仅解决“搬得走”的难题,更要实现“住得好”的高质量跨越。2012以来,赣州市实施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51.72万户,没有发生一起因洪灾房屋倒塌而导致伤亡的事件。城镇棚户区居民可自主选择货币化安置或产权调换,征收过程中“一把尺子量到底”,货币补偿不低于市场交易价或市场重置价,做到“让利于民”,实物安置引入“工程管理+施工总承包”模式,做到“造福于民”,创造了多个“赣州速度”,累计68万人“出棚进楼”。保障房、安置房小区周边农贸市场、公交站台、中小学校一应俱全,成为名副其实的“精品房”“学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