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召开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7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召开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启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动在生活垃圾分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工作中,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会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发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张小宏主持。
会议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工作抓手。各地要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扎实有序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
会议提出,社区是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6部门联合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创建标准、组织实施机制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
会议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生活垃圾分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工作为切入点,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激发居民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参与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民政、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8.03 周丽